・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證明補發或換發服務,對象為已具身心障礙資格者。此服務涵蓋證明遺失、更名、住址變更、破損不堪使用,以及跨縣市申辦不修改基本資料的補發。申請人需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影本(14歲以下附戶口名簿影本)、印章及最近1吋半身照片1張,親洽社會處長青及身障福利科辦理,作業天數為現場核發。
・對象(須符合):凡具身心障礙資格者
・補發或換發身心障礙證明:現場核發
・申請:親洽臺東縣政府社會處長青及身障福利科辦理
・📍95054 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原證明作廢,如有虛假願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