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動「婦女展薪再就業計畫」,旨在解決企業人力招募問題,並協助婦女在兼顧家庭的同時穩定就業。此計畫配合勞動部修正的獎勵措施,放寬申請資格並提高獎勵金額。針對符合資格的二度就業婦女,穩定就業滿30日即可請領最高 60,000 元的再就業獎勵。此外,計畫也鼓勵雇主提供職場支持輔導,每僱用一名符合資格的婦女,每月可獲 5,000 元獎勵,最長核發 12 個月。計畫提供就業促進講座、職涯諮詢、履歷面試指導、職業訓練推介及多元彈性工作機會等服務,透過臺中市 27 個就業服務據點提供一站式服務,協助婦女重返職場並提升經濟自主性。
・對象(須符合):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之婦女(適用於勞工再就業獎勵);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私立學校(適用於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
・勞工再就業獎勵:每月最高發給 10,000 元,最多領 6 個月(最高 60,000 元),需參加計畫 90 日內就業滿 30 日
・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每人每月發給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需僱用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之婦女並提供「工時調整」及「職場支持輔導措施」滿 30 日
・申請:可至臺中市 27 個就業服務據點或洽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計畫分為「找方向、增人才、促就業」三大面向,提供就業促進講座及諮詢、履歷及面試指導、開發彈性多元就業機會、連結職業訓練資源等十大服務措施。婦女上工 90 日內轉職再 60 日內就業仍保留申請資格。
最高60,000元
2026/04/07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eso.taichung.gov.tw/3934181/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