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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元→115年度新竹縣政府獎勵廉能模範人員實施要點

綜合津貼 新竹縣

【內容簡介】

・新竹縣政府政風處推動「獎勵廉能模範人員實施要點」,旨在激勵新竹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的現職員工,表彰其廉潔操守與優良政風事蹟。每年透過遴選,符合資格的模範人員將獲得嘉獎 2 次、公假 1 日,並由縣長公開表揚及頒發等值 3,000 元的獎勵品。此計畫鼓勵員工在職務上拒絕不正利益、防制貪污、節省公帑或主動為民服務,以提升政府的廉能形象。
・對象(須符合):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本縣鄉(鎮、市)公所現職員工;品德良好,近二年內未受記過以上行政處分及懲戒處分
・對象(符合任一):對主辦或監督之業務拒受賄賂、饋贈或其他不正利益,操守廉潔,堪為廉能政風典範,且無不良動機者;從事端正政風或防制貪污業務研究發展,有重大創見,具有事實者;主動提供資料,因而對重大貪瀆案件偵破有功者;執行業務防弊措施或採購案件,有效防止舞弊貪瀆或節省公帑,有重大具體績效或貢獻,經機關首長核定者;主動為民服務,協助民眾解決困難,不辭勞怨,有重大具體事蹟,有助於提昇機關廉能政風者;其他優良廉能政風事蹟或有關善行,足以鼓舞人心,轉移政治善良風氣者
・嘉獎:2 次
・公假:1 日
・獎勵品:等值 3,000 元
・申請:由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及本縣鄉(鎮、市)公所於每年 3 月底前遴選績優人員,填具推薦表並經人事單位審議、機關首長核定後,函送本府辦理複審
・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

【金額/折扣】

最高3,000元

【期間】

每年 3 月底前

資料來源:https://ethics.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662&s=28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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