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出「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鼓勵國內非營利組織及大專校院組隊,帶領 18 至 35 歲青年參與海外志工服務。此計畫旨在運用青年專長,提供教育、社區、環境、文化、健康及科技等面向的服務,提升青年全球移動力與國際關懷實踐力,並促進國際交流及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補助項目包含往返機票、保險費、疫苗施打、訓練及活動用品等執行必要費用,依服務類別最高可獲 20 萬至 60 萬元補助。此外,針對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及新住民(子女)青年,每名可額外獲得 1 萬元加額補助。申請採線上與書面併行,需依出隊時間於前一年 11 月 30 日或當年 4 月 10 日前提出。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 或 國內各大專校院;團隊中青年志工人數須為 3 人(含)以上;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應占半數以上;團隊中取得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者,至少應占團隊二分之一(含)人數以上;青年志工年滿 18 歲以上、35 歲以下;服務時間至少須為 7 日(赴海外服務及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類別);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 20 %以上經費
・赴海外服務團隊補助:每團隊最高 500,000 元
・數位化服務團隊補助:每團隊最高 200,000 元
・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團隊補助:每團隊最高 600,000 元
・隨團指導老師加額補助:每團隊 10,000 元(限出國期間支出,數位化服務類別不予補助),每團隊以 1 名為限
・經濟弱勢家庭青年加額補助:每名 10,000 元
・原住民族青年加額補助:每名 10,000 元
・新住民(子女)青年加額補助:每名 10,000 元
・結合校內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原住民專班或相關系所,且原住民青年占團隊二分之一(含)人數以上,得酌予增加補助額度:10,000 ~ 20,000 元
・申請: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志工團網站填妥申請表格並列印 2 份後,檢附公文函寄至「100臺北市徐州路五號十四樓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國際及體驗學習組 海外志工收件小組」收
・📍100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
・- 本補助款係依團隊人數予以核定,如團隊減少青年人數,則依減少之人數減列補助金額
最高600,000元
每年出隊時間為 1 月至 5 月者,最遲於前一年 11/30 前申請;出隊時間為 6 月至 9/15 者,最遲於當年 4/10 前申請
資料來源:https://yopc.yda.gov.tw/index.php/index/m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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