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提供六歲以下幼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凡設籍澎湖縣未滿六歲,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的幼童,可申請每月最高 826 元的健保費減免。申請方式包含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若未能於兒童出生當月申請,可於繳費後三個月內補件申請核退。
・對象(須符合):兒童未滿 6 歲,具有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身份者;兒童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於澎湖縣,無遷出澎湖縣紀錄者;受補助兒童之父母其中一方須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減免最高額度為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保險對象自付之保險費(826 元)為限,自受理申請當月開始減免
・健保費核退:因故未能於兒童出生當月申請者,申請後須提供兒童健保費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正本,並於繳費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臨櫃、郵寄、線上申辦
・📍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若未能於兒童出生當月申請者,申請後須提供兒童健保費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正本,並於繳費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繳交將不受理
最高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