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白沙鄉公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澎湖縣白沙鄉、年滿 65 歲以上且符合特定經濟條件的長者。申請者須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家庭總收入及財產未超過一定標準,且未有入獄服刑等情形。本津貼採隨時受理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以減輕長者生活負擔。申請人需備妥戶籍謄本、財產所得證明、調查表等文件,親洽村幹事或鄉公所社會課辦理。
・對象(須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澎湖縣;年滿 65 歲(含)以上;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 2.5 倍;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按月發給,申請日當月 15 日前備齊證件申請者,發給申請日當月份津貼;16 日後備齊證件申請者,自次月份起發給津貼
・申請:臨櫃辦理,申請人或代理人持申請相關資料,親洽村幹事或澎湖縣白沙鄉公所社會課
・戶籍於當月 15 日前遷出本縣者,當月停撥;當月 16 日以後遷出本縣者,次月起停撥。當年度再遷入者須至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提出申請,並由本府恢復原核定資格,自次月起發給。但於 12 月遷入者,需於次年度重新提出申請辦理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