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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6,180元→107年度澎湖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計畫

醫療健康 澎湖縣 期限 2018-12-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澎湖縣政府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旨在協助失能者在家中獲得適當照顧,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服務對象為經長期照顧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的失能者,包括 65 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55 至 64 歲原住民及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服務內容涵蓋身體照顧(如協助沐浴、穿衣、進食、服藥)及日常生活照顧(如家務、餐飲、陪同就醫)。申請者需經澎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資格後,轉由特約長照提供者提供服務,並依身分別負擔部分費用。
・對象(須符合):經澎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者;經日常生活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
・對象(符合任一):滿 65 歲(含)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滿 55 歲(含)至 64 歲(含)原住民;滿 50 歲(含)以上失智症者;僅 IADLs 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家務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居家環境改善、家務與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參加各式活動、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老人營養餐食送餐服務等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依長照需要等級,每月給付額度介於 10,020 元至 36,180 元
・部分負擔: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中低收入戶負擔 5 %;一般戶負擔 16 %
・申請:臨櫃辦理
・服務人數預計老人 500 人、身心障礙者 100 人

【金額/折扣】

最高36,180元

【期間】

2018/01/01 ~ 2018/12/31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penghu.gov.tw/Service_Content.aspx?n=AB8CF1AC14876400&p=C65BCEB31E511696&s=5FF8A94D84664D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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