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提供受刑人作業補償金,針對受刑人在矯正機關內從事作業時,若發生醫療、失能或死亡等情況,將依規定核發補償金。此補償金旨在保障受刑人作業期間的權益,減輕其因作業意外所造成的負擔。公告內容顯示歷年補償金的給付情形,包含醫療補償金、失能補償金及死亡補償金的案件數與總金額。
・對象(須符合):受刑人;因從事矯正機關內作業(如炊場、木工加工、紙品搬運等)導致醫療、失能或死亡
・醫療補償金:依個案核發,歷年總給付金額介於 85,591 元 ~ 192,145 元之間
・失能補償金:依個案核發,歷年總給付金額介於 0 元 ~ 103,600 元之間
・死亡補償金:依個案核發,歷年總給付金額為 0 元(根據提供資料)
・此公告為歷年補償金給付情形,非申請辦法
最高192,145元
資料來源:https://www.mjac.moj.gov.tw/4786/4848/1584462/1585822/Lpsimpl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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