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自 2026 年起實施一系列勞動新制,旨在保障勞工薪資、支持家庭育兒、強化勞動權益、預防職災並解決缺工問題。主要內容包括每月最低工資調升至 29,500 元、每小時 196 元。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勞工可按日申請,雙親合計最多 60 日,且 6 個月內享 80 % 薪資補貼;家庭照顧假可按小時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為鼓勵雇主,提供小微型企業每日 1,000 元獎勵金。生育補助加碼至每胎 100,000 元。病假權益強化,勞工 1 年內請病假未逾 10 日不得有不利處分,全勤獎金按比例扣發。擴大勞工法律扶助範圍,包含雇主未履行調解內容及勞工反訴被告情形,並延長經濟弱勢勞工(45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扶助至最長 270 日。此外,重大職災資訊將全面透明化,並提供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法律協助方案。
・對象(須符合):勞工;本國籍女性勞工(含與本國國民結婚之外國籍配偶)於 2026/01/01 以後生育者;雇主(針對小微型企業獎勵金);經勞動主管機關調解成立後,雇主卻未履行調解內容之勞資爭議勞工;勞工作為反訴被告之爭議態樣;年滿 45 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之經濟弱勢勞工;職災勞工及其家屬
・每月最低工資:29,500 元
・每小時最低工資:196 元
・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勞工可申請 30 日額度(以日為單位),雙親合計可請 60 日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貼:期間在 6 個月內,仍有 80 % 薪資補貼
・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得以小時為單位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小微型企業獎勵金:1,000 元/日
・生育補助:每胎 100,000 元,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病假權益保障:勞工 1 年內請病假未超過 10 日,雇主不能因此給予不利處分
・病假全勤獎金:按請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為最低標準
・勞工法律扶助:擴大訴訟扶助範圍,包含雇主未履行調解內容之勞資爭議、勞工作為反訴被告之爭議態樣
・經濟弱勢勞工必要生活費用扶助:年滿 45 歲或身心障礙者,扶助期間最長調整至 270 日
・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法律協助方案:提供職災檢查初步分析表、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協助證據及後續補償及賠償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加保可由被保險人本人或委託投保單位以線上或書面方式申辦,另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線上申辦
・📍(260011)宜蘭市南津里13鄰縣政北路一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在 6 個月內,仍有 80 % 薪資補貼
最高100,000元
2026/01/01(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labor.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12245&s=3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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