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網提供國內外影視製作團隊在台拍片的協拍服務與多項稅務優惠。主要福利包含攝影器材、服裝、道具等拍攝用品的進出口免徵關稅,以及外國劇組來台拍片期間,符合互惠規定的國家(或地區)可申請商品或服務支出的加值型營業稅(5%)退稅。這些服務旨在協助影視業者降低製作成本,簡化行政流程,提升台灣作為國際拍片基地的吸引力。申請方式依具體項目而異,需向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海關或財政部辦理相關手續。
・對象(須符合):國內影視業者或來台拍片的國際團隊;申請道具運送免關稅者:攝影器材、服裝、道具等用於電影拍攝,且於 6 個月內拍攝完畢並原貨復運出口;申請加值型營業稅退稅者:外國劇組來台拍片,且符合適用互惠規定之國家(或地區),並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等商務活動支付加值型營業稅
・道具運送免關稅:攝影器材、服裝、道具等拍攝用品進出口免徵關稅
・加值型營業稅退稅:拍片期間之商品或服務支出可退還 5% 加值型營業稅
・申請:- 道具運送免關稅(行李方式):於出發地機場填寫申報表,離台時向海關出示原申報表
・📍10047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1段3號
・- 道具運送免關稅證明自發證日起 6 個月內有效,逾期作廢
資料來源:https://taiwancinema.bamid.gov.tw/Assistant/AssistantContent/?ContentUr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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