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提供獎勵金,鼓勵臺北市的私立義務單位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的私立單位,若實際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超過法定比例,即可向本處申請獎勵金。身心障礙者員工人數的計算方式,以每月 1 日為起算標準日,且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 1 人以 2 人核計。有意申請的單位可洽詢主辦單位了解詳細申請辦法及應備文件。
・對象(須符合):位於臺北市的私立義務單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機構、團體及公、私立學校);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金額未列,需洽詢主辦單位
・申請:請逕洽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或電洽 (02)2338-1600 轉 5310、5311、5312 詢問獎勵金相關問題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週一至週五 09:00至17:00(08:00-09:00及17:00-18:00為彈性上下班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身心障礙者員工人數核計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以每月 1 日為起算標準日,2 日以後進用者核入下個月進用人數;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 1 人以 2 人核計
資料來源:https://fd.gov.taipei/News.aspx?n=6A16B9C7AB3940FE&sms=AD7EB75FA337A3F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