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提供多項補助,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並支持其家庭。主要包含三類:雇主提供職業災害勞工輔助設施補助,鼓勵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職能復健津貼,支持職災勞工進行生理或心理工作能力強化訓練;以及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補助,鼓勵雇主聘用或留用職災勞工。這些補助旨在減輕職災勞工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並促進其順利回歸職場。申請者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核發。
・對象(須符合):職業災害勞工本人(申請職能復健津貼);僱用職業災害勞工的雇主或事業單位(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或僱用補助);申請輔助設施補助者,需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6 條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申請職能復健津貼者,需參加強化訓練;申請僱用補助者,需恢復職業災害勞工原工作、調整職務或安置適當工作
・雇主提供職業災害勞工輔助設施補助:金額依審核核定
・職能復健津貼:強化訓練日數上限 180 日,金額依審核核定
・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補助:金額依審核核定
・申請:申請書表可於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網站下載,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週一至週五 09:00至17:00(08:00-09:00及17:00-18:00為彈性上下班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申請單位同意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實地訪視及查核;申請人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審核及查核
資料來源:https://fd.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1D089846D96C0D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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