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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2026 新願景:新規上路,開啟全球人才新機會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台灣政府為吸引並留住國際專業人才,於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最新修正條文。這項政策更新為在台國際學生、台灣企業及海內外專業人士帶來多項新福利。國際學生畢業後可享最長兩年的自由尋職期,期間無需特定工作許可,並可折抵部分永久居留年限。台灣企業聘僱全球頂尖大學畢業生將免除工作經驗門檻,外國專業人才也能直接納入勞退新制。此外,符合資格的海內外專業人士及其配偶,可加速取得永久居留,配偶也能自行申請工作許可,並享有更全面的社會安全保障。
・對象(須符合):在台國際學生(含僑生),具備副學士(含)以上學位之畢業生;台灣企業,聘僱全球前 1,500 大大學畢業生;台灣企業,聘僱全球前 200 大頂尖專才;外國專業人才;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者;國內薪資及執行業務所得達 600 萬元以上之專業人士(全球菁英);在台灣取得博士學位者;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含金卡持有人)及高級專業人才的配偶
・國際學生兩年自由尋職期:畢業後可申請延期居留一年,屆期前如有必要可再申請延期居留一年,總延期居留期間最長為二年
・國際學生個人工作許可權:兩年自由尋職期內無需申請特定工作許可,可自由從事全職、兼職或實習
・國際學生永久居留年限折抵:在台就學時間可折抵申請永久居留所需 5 年連續居留年限的 1 ~ 3 年(碩士畢業生只需額外累積 3 年專業居留)
・台灣企業聘僱全球前 1,500 大大學畢業生:免除「兩年工作經驗」門檻
・台灣企業聘僱全球前 200 大頂尖專才:可由個人自行申請工作許可
・外國專業人才勞退新制:自 2026 年起,無需取得永久居留即可直接納入勞退新制,雇主每月為其撥繳 6% 退休金至可攜式專戶
・全球菁英快速取得永久居留:在台居留滿 1 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APRC)
・博士學位者快速取得永久居留:在台灣取得博士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等待期可縮短至 1 年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配偶隨行居留:最長 3 年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配偶個人工作許可:可自行申請,無需雇主擔保
・勞退專戶與累積年資保留:在取得永居前,勞退專戶與累積年資在更換雇主時將持續保留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永居:無需提供財力證明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服務:取得永居並在台居留滿 10 年後,可使用台灣的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服務,享有與國民同等的福利
・申請:聯繫「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Talent Taiwan)或勞動力發展署
・📍104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2樓
・本說明將視後續資訊發布情況滾動式修正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talent.nat.gov.tw/zh/life/taiwans-2026-vision-new-rules-new-opportunities-for-global-ta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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