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為弘揚敬老美德並落實老人福利政策,每年發放重陽節敬老慰問金。發放對象為重陽節 30 日前設籍屏東縣,且截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年滿 90 歲(含)以上之長者。年滿 90 歲至 99 歲者每人可領取 2,000 元,年滿 100 歲以上者每人可領取 10,000 元。慰問金由各鄉(鎮、市)公所或縣長指派人員致贈,無需長者主動申請。
・對象(須符合):重陽節 30 日前設籍屏東縣;截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年滿 90 歲(含)以上之老人
・年滿 90 歲至 99 歲者:每人 2,000 元
・年滿 100 歲以上者:每人 10,000 元
・申請:由各鄉(鎮、市)公所或屏東縣政府主動致贈,無需申請
・未滿 90 歲相關敬老規劃可另洽詢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承辦人
最高2,000元
資料來源:https://elder.pthg.gov.tw/social-consolation-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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