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公高級中學為鼓勵澎湖縣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的實施要點,提供均衡教育發展獎學金。此獎學金主要針對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日間部的新生,以及後續學期表現優異的在校生。獎學金核發標準依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擇優發給,並設有學業總平均及德行評量等續領條件。符合資格的學生將由學校通知申請,並經審核後公開表揚。
・對象(須符合):就讀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日間部學生;國中畢業學校為馬公國中、中正國中、澎南國中、湖西國中、志清國中、鎮海國中、白沙國中、吉貝國中、西嶼國中、望安國中、將澳國中、七美國中、文光國中、鳥嶼國中;第一學期新生(以第一志願錄取者);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數學、英文、國文三科成績平均至小數第二位,擇優發給獎學金;第二學期至第六學期學生,其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年級同類科(群)前 30 %;第二學期至第六學期學生,其德行評量無記小過以上紀錄;第二學期至第六學期學生,經導師推薦;就讀專業群科之學生,其前一學期所有實習科目均應達 70 分以上
・獎學金:依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數學、英文、國文三科成績平均擇優發給
・114學年度核定名額:8 名(普通科 6 名、專業群科 2 名)
・續領資格:第二學期至第六學期學生,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同年級同類科(群)前 30 %,且德行評量無記小過以上紀錄,並經導師推薦
・專業群科學生續領資格:除上述條件外,前一學期所有實習科目均應達 70 分以上
・申請:由學校通知後,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向教務處申請
・📍880008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 369 號
・同分參酌順序為數學、英文、國文、段考共同科目平均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