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推動志工考核與獎勵計畫,旨在表揚中心志工的服務貢獻。此計畫針對中心志工,要求年度內參與在職訓練至少 18 小時、會議時數達總時數三分之二且不低於 10 小時,並依志工類別達成服務時數(活動推廣志工 30 小時、諮詢輔導志工 100 小時)。符合資格的志工可獲得中心公開表揚,或被推薦至教育部、衛福部等單位接受表揚。獎項包含服務獎、榮譽獎(依服務年資及時數分三等)、長青獎、特殊貢獻獎及優質表現獎,以肯定志工的長期投入與卓越表現。
・對象(須符合):本中心志工;年度內參與在職訓練課程時數不得低於 18 小時;年度內參與各項會議時數應達總時數三分之二,且不得低於 10 小時
・對象(符合任一):活動推廣志工年度內參與本中心各項業務服務時數不得低於 30 小時;諮詢輔導志工年度內專線值班不得低於 100 小時
・公開表揚:由本中心公開表揚
・推薦表揚:依相關規定推薦,報請教育部、衛福部或各級文教單位公開表揚
・服務獎:年度內服務時數達該志工隊前二分之ㄧ,服務確具績效者
・三等榮譽獎:服務滿 3 年,於中心服務時數已達 500 小時且表現優異者
・二等榮譽獎:服務滿 5 年,於中心服務時數已達 1,000 小時且績效顯著者
・一等榮譽獎:服務滿 10 年,於中心服務時數已達 2,000 小時且貢獻卓著者
・長青獎:服務滿 10 年以上,出勤狀況良好,表現優異者,每屆滿 5 年再予敘獎
・特殊貢獻獎:對中心有特殊貢獻或為中心爭取榮譽有具體事蹟,殊堪獎勵者;或榮譽退休者(已屆 65 歲且服務滿 20 年或年齡已屆 75 歲且服務滿 10 年者)
・優質表現獎:由各隊推薦若干名表現優異,足堪表率者
・申請:由各隊隊長統計志工服務、訓練及會議時數,提交中心人員複核後,由中心召集各隊隊長組成考核委員會開會審議
・📍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 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 8:00-8:30、17:00-17:30)
・三、二、一等榮譽獎以各獲頒一次為限,其餘獎項不限次數
2025/01/01 ~ 2025/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family.taichung.gov.tw/834175/834197/834207/834213/3480074/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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