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旨在協助因故退出勞動市場達 180 日以上的婦女重返職場,並鼓勵雇主提供友善的職場環境。本計畫提供婦女最高 60,000 元的再就業獎勵金,鼓勵其穩定就業;同時也獎勵僱用這些婦女的事業單位,若提供工時調整及職場支持輔導措施,每僱用一人每月可獲 5,000 元獎勵,最長可領 12 個月。計畫透過就業促進講座、職業適性診斷、履歷健診、面試技巧指導及職業訓練課程推介等多面向服務,協助婦女找方向、增技能、促就業。
・對象(須符合):勞工再就業獎勵對象: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之婦女;雇主職場支持輔導對象: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私立學校
・婦女再就業獎勵:參加計畫 90 日內,就業滿 30 日,每月最高發給 10,000 元,最多領 6 個月;婦女上工 90 日內轉職再 60 日內就業仍保留申請資格
・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僱用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之婦女,提供「工時調整」+「職場支持輔導措施」滿 30 日,每人每月發給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
・申請:可至本市 27 個就業服務據點或洽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408221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 26 號 2 樓
最高60,000元
2026/04/07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takejob.taichung.gov.tw/brief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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