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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元→外籍與大陸配偶歸化國籍及永久居留申請輔導服務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此服務旨在協助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順利完成歸化國籍及取得永久居留證的申請流程。內容涵蓋結婚登記、居留簽證申請、歸化國籍、喪失原國籍證明、永久居留證及戶籍登記等各階段所需文件與費用。申請者需符合在臺合法居留年限、居住天數、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常識等條件,並依循各階段規定向戶政事務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辦理。此服務提供新移民適應臺灣生活並取得合法身分的重要途徑。
・對象(須符合):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之外籍或大陸配偶;申請歸化國籍者需合法居留滿 3 年,且每年在臺居住至少 183 天;申請永久居留證者需在臺居住達特定期間(例如:連續 1 年每年至少 335 天;或連續 2 年每年至少 270 天;或連續 5 年每年至少 183 天);申請歸化國籍者需具備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例如:國內公私立學校就學滿 1 年、參加政府機關開設之教育課程達 72 小時以上、通過測驗達 60 分以上,65 歲以上者達 50 分以上);申請歸化國籍者需無犯罪紀錄;申請永久居留證者需無犯罪紀錄(居住期間未離境超過 3 個月者免附);申請歸化國籍者需繳交原國籍喪失證明(歸化許可後 1 年內提交)
・居留簽證申請費:依居留期間不同,1 年期 1,000 元、2 年期 2,000 元、3 年期 3,000 元
・訪客簽證轉居留簽證額外費用:2,200 元
・歸化國籍申請費:1,200 元
・喪失原國籍證明申請費:1,000 元
・中華民國永久居留證申請費:600 元
・初次設籍戶口名簿費:30 元
・初次請領國民身分證費:50 元
・申請:依流程分階段向戶政事務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等單位辦理
・外籍配偶首次申請外僑居留證或因結婚變更居留事由為依親者,需由中華民國國民配偶陪同辦理

【金額/折扣】

最高3,000元

資料來源:https://fr6c.kcg.gov.tw/en/cp.aspx?n=C32EA0072B80C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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