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近期修法後,無駕照的身心障礙者,其二親等以內親屬名下的車輛,只要車籍地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即可申請免徵牌照稅,不再受限於同戶籍。這項放寬規定預計讓新竹市約 653 輛車輛受惠,每年可減免約 480 萬元稅款。若身心障礙者本人名下車輛,稅務局會主動核定免稅;若為親屬車輛,則需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每位身心障礙者限申請 1 輛車。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至新竹市稅務局、新竹監理站臨櫃辦理。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無駕照);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籍地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每位身心障礙者以 1 輛車為限
・使用牌照稅免徵:每年可減免約 480 萬元(新竹市約 653 輛車符合資格)
・單一車輛免徵稅額:每年 11,230 元(以 2,000cc 車輛為例)
・申請: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車輛由稅務局主動核定免稅,無需申請;二親等以內親屬名下車輛須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至新竹市稅務局、新竹監理站臨櫃申辦
・📍300197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2:00,13:00 ~ 17:00 (1F 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
・越早申請,越早享有免稅優惠
最高480萬元
即日起至 202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