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新竹市房屋稅2.0外國人及特定族群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

財經金融 新竹市

【內容簡介】

・新竹市稅務局針對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ARC)的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國大陸及港澳居民,提供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優惠稅率申請。符合條件者,房屋稅可享自住用住宅稅率 1.2%(特定情況下為 1%),地價稅則可享自住用地優惠稅率 2‰,相較於一般稅率有顯著減免。申請對象需實際居住於自有或配偶、直系親屬擁有的房屋,且該房屋非供租賃或營業使用,並已完成戶籍登記或視同登記。房屋稅優惠需在每年 3 月 22 日前申請,地價稅優惠則需在每年 9 月 22 日前申請,逾期將從次年起適用。此措施旨在減輕特定族群的居住稅負,鼓勵合法居住與財產持有。
・對象(須符合):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ARC);土地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實際居住於該房屋;房屋非供租賃或營業使用;已完成戶籍登記或視同登記(依居留證地址)
・對象(符合任一):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國大陸居住民;香港・澳門居住民
・房屋稅優惠:自住用住宅稅率 1.2%
・房屋稅優惠(特定條件):自住用住宅稅率 1% (全國僅一戶且房屋現值低於一定金額)
・地價稅優惠:自住用地優惠稅率 2‰ (一般用地稅率 10‰ ~ 55‰)
・申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或電話諮詢辦理
・📍300197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2:00,13:00~17:00 (1F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
・需計畫性選擇戶籍登記地點,以最大化節稅效益

【期間】

房屋稅:每年 3/22 前;地價稅:每年 9/22 前

資料來源:https://www.hcct.gov.tw/ch/home.jsp?id=19&parentpath=0,2&mcustomize=taxnews_view.jsp&dataserno=202605070001&t=TaxNews&mserno=20150925002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