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113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旨在臺北市布建失智照護服務據點。此計畫提供補助給合法立案的醫事、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機構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單位,使其能為確診失智症者及其照顧者提供多元支持服務。服務項目包含認知促進課程、緩和失智活動、安全看視、照顧者訓練及支持團體等。計畫目標是普及社區失智照顧服務,並鼓勵據點收案伴隨情緒及行為症狀(BPSD)的失智症個案,以提升服務量能與品質。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活動費及營運費補助。
・對象(須符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定通過之失智據點
・對象(符合任一):合法立案之醫事、長期照顧或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其他失智相關服務單位;公寓大廈,經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報備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且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者
・失智據點活動費(共餐活動):參與活動滿 10 人以上之服務時段,每次補助 2,000 元
・失智據點活動費(照顧者課程):參與活動滿 10 人以上之服務時段,每次補助 1,650 元
・失智據點活動費(BPSD 個案):每增加 1 名 BPSD 個案,每人每服務時段活動費由 200 元調整至 300 元
・失智據點活動費(BPSD 個案自付額):一般戶個案補助 240 元(每服務時段應自付 60 元)
・失智據點活動費(BPSD 個案自付額):中低收入戶補助 270 元(每服務時段應自付 30 元)
・失智據點活動費(BPSD 個案自付額):低收入戶補助 300 元(免自付)
・失智據點營運費:每服務時段每月平均服務人數 6 ~ 20 人,每月補助 6,000 元(含辦理共餐)
・申請: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本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長期照護科
・倘衛福部計畫年度編列預算遭凍結或刪減,本局得延後或調整變更經費或中止辦理權利
最高6,000元
2024/01/01 ~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