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提供健保退費服務,主要針對兩種情況:一是民眾未攜帶健保卡而以自費身分繳費,二是具重大傷病事由但在健保署核定前已以一般健保身分繳費。符合資格的民眾,需攜帶健保卡及原繳費收據,最遲於次月 7 日前至醫院醫療大樓批掛櫃台辦理退費。若為重大傷病事由,還需提供健保署的核可通知。此服務旨在確保民眾能依健保規定獲得應有的醫療費用退還,若逾期未辦理,則需自行前往健保署各轄區業務組申請。
・對象(須符合):需攜帶健保卡;需攜帶原繳費收據
・對象(符合任一):未帶健保卡以民眾身分繳費者;具重大傷病事由,惟健保署尚未核定前以一般健保身分繳費者(需於收到健保署通知信或電話簡訊通知核可後)
・健保醫療費用退費:依健保規定核實退還
・申請:至屏東榮民總醫院醫療大樓批掛櫃台辦理
・📍900053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 下午 17:30、週六上午 9:00 ~ 上午 11:30(國定假日或補假日不上班)
・逾期者請持健保卡、原繳費收據正本,自行前往健保署各轄區業務組辦理退費
每月 7 日前
資料來源:https://www.ptvgh.gov.tw/cp.aspx?n=84512F74BDA9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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