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提供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旨在提升展演水準、鼓勵人才培育及推動展演活動。補助對象包含設籍高雄市的個人,以及依法於高雄市設立並取得稅捐單位統一編號的藝文團體、文化事業機構、文教基金會或經紀公司,即使非於高雄市立案但於高雄市展演者亦可申請。本補助採分期受理,每年約於 2 月、6 月及 10 月開放申請,分別對應不同期間的活動辦理。申請者可透過高雄市表演藝術演藝團隊資訊平台進行線上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高雄市之個人;依法於高雄市設立且取得稅捐單位核發統一編號之藝文團體(非於高雄市立案但於高雄市展演者亦同);依法設立且取得稅捐單位核發統一編號之文化事業機構、文教基金會或經紀公司,並於高雄市展演者
・申請:線上申請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實際受理申請期間及詳細內容請以主管機關各期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https://art-garden.khcc.gov.tw/g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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