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提供表演藝術活動補助,旨在支持各類型的表演藝術活動,包含音樂、舞蹈、傳統戲劇及現代戲劇等。本補助開放演藝團隊或個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獲得經費支持,以利活動順利推動。目前已公告 115 年 5-8 月的核定結果,並開放 115 年 9-12 月的活動申請,申請單位需於指定期間內透過表演藝術花園網站提交申請。
・對象(須符合):從事表演藝術活動之個人或團體
・表演藝術活動補助:核定額度從 10,000 元至 200,000 元不等,補助項目包含場次費用或場地費以外之項目,部分項目不設限
・申請:於表演藝術花園網站辦理線上申請
・📍80252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獲補助者需依核銷原則於活動結束後 1 個月內辦理線上核銷並寄回相關文件
最高200,000元
2026/06/01 ~ 2026/06/30
資料來源:https://art-garden.khcc.gov.tw/news/225739?typ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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