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提供街頭藝人證免費申請服務,讓具備視覺藝術、創意工藝或表演藝術專長的民眾,可透過線上申請取得街頭藝人證。完成審核後,申請者可自行下載列印證件,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即可合法於高雄市指定場地進行展演活動。
・對象(須符合):欲於高雄市從事街頭藝人展演活動者
・高雄市街頭藝人證:免費申請,完成審核後可自行下載列印
・申請:線上申請
・📍802514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申請過程不需任何費用,勿將個資提供給他人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busker.kcg.gov.tw/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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