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友善育兒職場環境,推出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這項補助旨在協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提供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或直接發放育兒補貼給員工。申請對象為有受僱者未滿 12 歲子女的雇主,每年分兩期受理線上申請。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實支數的 80 %,若為員工 99 人以下的中小型雇主或提供延後/夜間托育者,補助上限可提高至 90 %。雇主需依不同補助項目準備相關申請書、實施計畫、托兒名冊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雇主;受僱者有未滿 12 歲子女
・哺(集)乳室設置補助: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不超過實支數的 80 %
・托兒設施設置及營運補助: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不超過實支數的 80 %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補助: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不超過實支數的 80 %
・提供受僱者育兒補貼: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不超過實支數的 80 %
・僱用員工 99 人以下(含)或提供延後收托及夜間托育者,補助上限可提高至 90 %
・申請:線上申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書表,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 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不超過實支數的 80 %,並應專款專用
每年 1/1 ~ 2/28 (閏年為 2/29) 及 每年 5/1 ~ 6/15
資料來源: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2.aspx?id=FL07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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