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鼓勵地方政府、法人及機構參與文化政策與文化藝術發展,特提供補助辦理文化論壇。本補助旨在凝聚公民共識,納入民眾參與機制,議題可聚焦全國性、區域性文化政策或在地文化發展需求。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的法人及機構,每案最高可獲 80 萬元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則依財力分級獲得 85 % 或 90 % 的專案補助。申請者需於受理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進行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對象(須符合):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之法人及機構;直轄市、縣(市)政府
・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之法人及機構:每案最高補助 800,000 元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財力分級補助 85 % 或 90 %
・補助經費項目:以執行論壇必要之費用為主,不包含硬體設備等資本門採購
・人事費:可編列臨時人員薪資,含勞健保、勞退及二代健保,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 30 %
・業務費:依相關規定核實編列,包含場租、設備租借、場地佈置、音響、餐點、郵電費、文具費、文宣、保險費、資料印製及影印費、攝影錄製費、網路服務等
・差旅費及交通費:依相關規定核實編列,包含國內往返車資、委員交通費、工作人員及出席人員住宿費用
・出席費、稿費、鐘點費及審查費:依相關規定辦理,鐘點費每節支給上限 2,000 元
・申請:線上申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https://grants.moc.gov.tw)登錄申請資料
・- 同一案件由二個以上機關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最高8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