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為提升在地藝文水準、累積創作能量,並培養新銳藝術家及策展人,特別推出「115年度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本計畫鼓勵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證的藝術創作者(個人或團體)及登記立案的美術團體參與,提供展覽機會與經費補助。申請者可依其需求選擇展覽徵件、策展徵件或展覽補助,各類別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金。申請方式採紙本投件,需備齊相關申請表及作品資料,於指定期間內郵寄或親送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個人、聯展或二人以上聯展);登記立案之美術團體(若為團體申請);申請「展覽徵件」者,個人未於 2024-2025 年間於屏東美術館辦理個展、雙人展或三人聯展;申請「展覽徵件」者,團體未於 2024-2025 年間於屏東美術館辦理團體展覽
・展覽徵件:每檔約 10,000 元(依年度預算核定為主)
・策展徵件:每檔以 100,000 元為限(依年度預算核定為主),預計錄取 1 ~ 2 檔
・展覽補助:每檔約 10,000 元(依年度預算核定為主)
・申請:紙本投件,郵寄或親送至屏東市菸廠路 1 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收),封面註明「申請 115 年度展覽補助計畫」
・📍屏東市菸廠路 1 號(屏菸1936 文化基地)
・申請資格不符或申請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申請資料一律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留檔。展覽期間現場禁止任何標價或商業行為。通過申請者之展覽檔期與展覽空間由本府協調排定,如因故無法如期履行,應於展出前三個月函知本府,否則二年內不得再行提出申請。展出檔期如因配合政策或本府辦理重要活動需調整時,由本府協調申請者擇期展出,申請者不得據以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要求。申請者應確實依法取得展出相關授權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展覽作品若涉及性議題、血腥、暴力、恐懼、汙衊、歧視、迫害、國家主權或具社會爭議性議題,需於計畫書明載告知主辦單位,並進行明確規劃及擺放警語告知
最高1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