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榮譽卡是為肯定志工服務貢獻而設立的福利,凡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的志工,可檢具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此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滿前可重新申請。特定編組成員如民防、義勇警察等,自 2013/06/11 後符合相同條件者,亦可申請並享有申請榮譽卡半價優待。
・對象(符合任一):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依其他法律規定之民防、義勇警察、義勇交通警察、義勇消防、守望相助、山地義勇警察、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且自 2013/06/11 後,其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
・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三年
・申請榮譽卡半價優待:適用於民防、義勇警察、義勇交通警察、義勇消防、守望相助、山地義勇警察、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
・申請: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
・📍嘉義市林森東路151號(嘉義大學林森校區二樓D203室)
・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可重新申請,服務年資及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半價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iayi.gov.tw/volunteer/News_Content.aspx?n=4010&sms=11976&s=76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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