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提供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鼓勵志工長期投入服務。凡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或符合特定資格的民防、義勇警察等編組成員,皆可檢附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滿可重新申請。特定編組成員持卡可享半價優待,其他志工榮譽卡則提供多項優惠與便利,具體內容可洽詢發卡單位。
・對象(符合任一):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依其他法律規定之民防、義勇警察、義勇交通警察、義勇消防、守望相助、山地義勇警察、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自 2013/06/11 後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
・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 3 年,期滿可重新申請
・特定編組成員持卡可享半價優待
・申請: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
・📍嘉義市林森東路151號(嘉義大學林森校區二樓D203室)
・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可重新申請,服務年資及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半價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iayi.gov.tw/volunteer/cl.aspx?n=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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