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為提升嘉義市的藝術水準、增加藝文人口、鼓勵優秀團體及活化展演場地,特別推出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計畫。此計畫提供經費補助或免費演出場地,支持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跨界展演等各類藝文活動。申請對象包含經政府立案的演藝團體、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社會團體、藝術工作室、文化事業機構、藝術經紀公司、學校,以及具國內外公私立藝文機構展演經歷的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期間分為每年兩次,分別在 3 月和 9 月,申請者需檢附活動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文件,經審查後核定補助等級。
・對象(須符合):團體: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之演藝團體、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社會團體、藝術工作室、文化事業機構、藝術經紀公司或學校;個人:中華民國國民,具國內外公私立藝文機構展演經歷
・第一級補助:補助經費,最高全額補助
・第二級補助:免費提供演出場地
・補助項目: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跨界展演或其他藝文活動
・申請: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60081 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09:00 ~ 17:00(週二 ~ 週日)/ 週一全日休館 / 民俗節日、國定假日、選舉日全面休館
・補助經費不包含申請單位之人事及行政管理費用;具自籌經費能力或售票者,優先考慮核予經費;獲核定之申請案,本局採事後撥款方式辦理;經核定之案件無故取消演出、未按規定繳交成果資料、成果資料品質不良或延遲核銷經費等,將列為未來申請審查之重要參考;相關文宣資料應載明本局為主辦、合辦或協辦單位;相關演出內容應確實依法取得演出使用權並供本局宣傳使用;本核定計畫所得之成果資料得由本局做非營利之使用;送審文件若未完備,自通知補件日起 5 日內未補件者,視同放棄申請
免費
每年 03/01 ~ 03/31 及 每年 09/01 ~ 09/30
資料來源:https://cabcy.chiayi.gov.tw/web/cabcych/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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