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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

交通移動 澎湖縣

【內容簡介】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服務,旨在協助經評估為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及其符合資格的配偶或親屬,能合法使用路邊或公有停車場的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申請人需備齊身心障礙證明、駕駛執照、汽車行車執照等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社會局(處)或各鄉市公所社會課(民政課)辦理,也可透過郵寄或線上申辦。審核通過後,將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以便利身心障礙者的交通需求。
・對象(須符合):經社會局(處)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設於同一戶籍(含同址分戶)之親屬一人;申請車輛種類限自用小客車或自用小客貨車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核發乙紙
・申請:臨櫃(請洽各鄉市公所社會課(民政課)或至本縣身障中心1樓身障組辦公室辦理);郵寄;線上申辦
・📍880003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因停車位證識別申請仍需審查紙本資料,請於填繕下列表格後寄送相關文件憑辦;待審核通過後,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將以限時郵件寄出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penghu.gov.tw/Service_Content.aspx?n=A7ECB1F9E8CAF76E&p=39D700A0DEF6673F&s=220E32F2457D9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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