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白沙鄉公所提供火化補助,針對設籍澎湖縣的居民,若其過世親屬在過世時已設籍澎湖縣達 6 個月以上,即可申請 10,000 元的補助金。申請人需在往生者過世後 6 個月內,備妥身分證、死亡者除戶戶籍謄本、火化許可證、納骨堂進塔證明書、存摺影本及私章等文件,親自前往白沙鄉公所民政課辦理。補助款項將於審核通過後約一個月內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對象(須符合):過世時需設籍澎湖;過世時設籍澎湖縣達 6 個月以上
・火化補助:10,000 元
・申請:臨櫃 (紙本遞送)
・申請人需於往生者過世 6 個月內提出申請;送件後處理時間約 30 日;補助金額將於月內匯至申請人所提供之存摺影本
最高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