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提供撿骨進塔補助,鼓勵縣民將位於澎湖縣境內的墳墓自動遷移,並將骨骸安置於合法納骨堂(塔)。每具骨骸可獲得 20,000 元的補助。申請對象為完成撿骨進塔的墓主,需在取得起掘許可證並完成進塔後六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墳墓所在地的鄉(市)公所提出申請。此補助旨在推動環保葬及土地活化,減輕民眾遷移墳墓的經濟負擔。
・對象(須符合):墳墓座落於澎湖縣境內,由墓主自動遷移撿骨進塔;骨骸確有安置於合法納骨堂(塔)之事實;申請人為澎湖縣民;已取得墳墓起掘許可證並完成撿骨進塔
・撿骨進塔補助:每名(具)20,000 元
・申請:臨櫃(紙本遞送)
・申請人需於取得起掘許可證並完成撿骨進塔後,六個月內填具申請表逕向墳墓所在地之鄉(市)公所申請
最高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