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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160,000元→110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老公寓增設昇降設備補助

居住生活 臺中市

【內容簡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營建署)為改善無障礙設施,針對5層以下無電梯老公寓提供增設昇降設備補助,每件最高可補助 2,160,000 元。對於已設有昇降設備的建築物,共用部分無障礙改善每件最高補助 360,000 元。申請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公寓大廈,僅需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即可提出申請。民眾可洽住宅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諮詢,以了解詳細申請資訊。
・對象(須符合):5層以下無電梯老公寓(申請增設昇降設備);已設置昇降設備的建築物(申請共用部分無障礙改善);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
・增設昇降設備補助:每件補助總經費 45 %,最高 2,160,000 元
・共用部分無障礙改善補助:每件補助總經費 45 %,最高 360,000 元
・申請:逕洽住宅所在地區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諮詢,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110年度無障礙住宅專區」查詢
・5層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增設昇降設備時,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即可

【金額/折扣】

最高2,16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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