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舉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旨在表揚全國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表現卓越的工程專案及相關人員。此獎項鼓勵各工程單位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提升施工安全文化,並有效預防職業災害。獲獎的工程專案可獲得獎座、所屬人員有機會獲得記功獎勵,並可於政府採購資料庫中公告 1 至 2 年,享有減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等優惠。表現優異的個人則可獲頒獎座及 20,000 元或 50,000 元的獎金。本選拔每年辦理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
・對象(須符合):參選工程須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之公共工程,或非屬前述之民間工程;參選工程須符合以下進度條件(累計至參選年度 3 月 31 日止):;契約金額達 2 億元以上之工程,進度達 30 %以上,未達 90 %;契約金額達 5 千萬元以上,未達 2 億元之工程,進度達 20 %以上,未達 80 %;契約金額未達 5 千萬元之工程,進度達 50 %以上,或於參選年度第一季或前一年度完工;參選人員須為曾獲得優良工程金安獎之工程從業人員,或當年度參選優良工程金安獎之工程從業人員及對於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具特殊貢獻者
・對象(符合任一):人員類參選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規劃推動安全衛生各項政策、方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執行或強化安全工法等具優良事蹟;辦理優良工程之災害防止技術、工法或安全衛生設施有創新或發明,對促進優良工程安全衛生具顯著效益;協助推行安全衛生促進活動具優良事蹟及顯著效益;優良工程職業災害之處置得宜,使災害範圍及損失減至最低限度,具優良事蹟及顯著效益
・特優及優等得獎工程:頒發獎座一座予工程機關(業主)、設計單位、專案管理廠商、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
・特優及優等得獎工程:建議對所屬人員依貢獻度辦理獎勵(特優最高記二大功,優等最高記一大功)
・特優及優等得獎工程:於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指定之優良廠商資料庫公告 2 年,供機關辦理減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之依據
・特優及優等得獎工程:獎勵期間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減低估驗計價保留款
・佳作得獎工程:頒發獎座一座予工程機關(業主)、設計單位、專案管理廠商、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
・佳作得獎工程:建議對所屬人員依貢獻度辦理獎勵(最高記功二次)
・佳作得獎工程:於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指定之優良廠商資料庫公告 1 年,供機關辦理減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之依據
・佳作得獎工程:獎勵期間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減低估驗計價保留款
・優等得獎人員:頒發獎座一座
・優等得獎人員:發給 50,000 元獎金或等值獎勵
・甲等得獎人員:頒發獎座一座
・甲等得獎人員:發給 20,000 元獎金或等值獎勵
・申請:工程類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雇主團體、勞工團體或職業安全衛生團體推薦,或由工程機關(業主)、設計單位、專案管理廠商、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自薦,檢具相關資料向勞動部推薦或自薦;人員類由工程機關(業主)、設計單位、專案管理廠商、監造單位或施工廠商推薦,檢具相關資料向勞動部推薦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1 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參選資料無論通過各階段審查與否,均不予退還
最高50,000元
每年 5/1 ~ 5/20
資料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labor_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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