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供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容積獎勵,鼓勵民眾進行老舊建築物重建。此獎勵分為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原先在條例施行後3年內(即2017/05/12至2020/05/11)申請者,可獲得基準容積10%的時程獎勵。自2020/05/12起,時程獎勵調整為基準容積8%並逐年調降。此外,若重建面積達200平方公尺,可額外獲得規模獎勵,但兩者合計最高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民眾如有重建需求,可洽各地方政府或撥打1999查詢相關申請辦法。
・對象(須符合):申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的民眾
・基準容積10%時程獎勵:適用於2017/05/12 ~ 2020/05/11期間申請者
・基準容積8%時程獎勵:適用於2020/05/12起申請者,逐年調降至第9年歸零
・規模獎勵:危老重建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可獲得,與時程獎勵合計最高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
・申請:民眾可洽各地方政府詢問申請簡便措施,或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以當日郵戳為憑)
・申請案件如有文件未齊備,地方主管機關將給予一次限期補正機會
2017/05/12 ~ 2020/05/11
資料來源:https://twur.nlma.gov.tw/zh/announcement/view/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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