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精神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旨在協助年滿 15 歲以上、有就業需求及意願的精神障礙者進入職場。本計畫整合多方資源,提供個別化的就業服務,包括求職登記、工作媒合、支持性就業、庇護性就業等多元協助。此外,也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以克服工作障礙,並透過創業輔導與研習支持多元職涯發展。符合特定資格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可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在臨時性工作機會中獲得臨時工作津貼。雇主若僱用精神障礙者,亦可運用相關僱用獎助工具。
・對象(須符合):年滿 15 歲(含)以上;有就業需求及意願
・對象(符合任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 1 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且 ICD 診斷代碼為【12】;具精神疾病診斷或領有精神疾病重大傷病證明
・個別化就業服務:提供求職登記、推介就業、諮詢服務、協助媒合工作機會
・支持性就業服務:提供個別化之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
・庇護性就業服務:依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
・職務再設計服務:透過改變或調整工作方法、職務內容、機具設備或工作環境
・創業輔導與研習:提供創業諮詢及研習課程相關資訊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符合非自願性離職規定或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資格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提供
・臨時工作津貼:符合非自願性離職規定或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資格者,提供短期安置之臨時性工作機會
・僱用獎助:提供雇主,鼓勵僱用精神障礙者
・申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轄區內各就業中心
・📍806027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
資料來源:https://kpptr.wda.gov.tw/cp.aspx?n=95BCF27AD884FB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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