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舉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旨在獎勵在公共建設領域推動公私夥伴關係(PPP)有卓越貢獻的政府機關團隊及民間經營團隊。獎項分為政府團隊獎、民間團隊獎,並設有創新獎、公益獎及雙語標竿獎等附加獎。得獎團隊可獲得獎座、鼓勵獎項,政府團隊最高可獲 500,000 元獎金及敘獎,民間團隊則有機會獲得權利金減收(上限 5 %)等實質優惠。申請者需於指定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向財政部提出書面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案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依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及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登載基本資訊,或非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案件,其公共建設類別及民間參與方式符合同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申請案件(含優先定約案件)營運(不含試營運)達 1 年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政府團隊獎者:未曾獲本獎別,且前一年度未曾提出申請;申請民間團隊獎者:自前一年度起算回溯五年內未曾獲本獎別
・政府團隊獎:獎座、團隊人員鼓勵獎項
・政府團隊獎(特優獎):每團隊獎金 500,000 元,團隊人員最高記大功 1 次
・政府團隊獎(優等獎):每團隊獎金 300,000 元,團隊人員最高記功 2 次
・政府團隊獎(佳等獎):每團隊獎金 100,000 元,團隊人員最高記功 1 次
・政府團隊獎(顧問機構):獎座,得獎名單公開,特優獎及優等獎得獎機構適用押標金、保證金減收規定(特優獎獎勵期間 2 年,優等獎獎勵期間 1 年)
・民間團隊獎:獎座、團隊人員鼓勵獎項
・民間團隊獎:得獎名單公開,主辦機關得納入甄審項目或給予減收申請保證金優惠
・民間團隊獎:得與主辦機關協商減收權利金,以 5 %為上限
・民間團隊獎:獎勵期間(特優獎 3 年,優等獎 2 年,佳等獎 1 年)
・創新獎:獎座,得獎名單公開
・公益獎:獎座,得獎名單公開
・雙語標竿獎:獎座,得獎名單公開
・申請:於所定申請期限前檢附申請應備文件及相關電子檔,以正式函文向財政部提出書面申請。郵寄送件以郵戳日期為憑;專人送件於期限截止日下午 5:00 前送達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116055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 6 段 142 巷 1 號 13 樓
・申請文件概不退件;對申請案件重要資料經註明須保密者,財政部將予保密,不對外公開;工作小組將檢視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及正確性,必要時得要求申請機關於限期內補件;得獎團隊應配合本活動辦理各項宣傳活動,並提供案件相關文宣資料;各獎別特優獎至多 2 名,且總得獎件數以不逾當年申請件數三分之一為原則,但附加獎得獎件數不受此限
最高5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5/15
資料來源:https://ppp.mof.gov.tw/WWW/gta/news_page.aspx?oid=65A14D6236DD84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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