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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至113年度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

醫療健康 高雄市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推出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旨在鼓勵法人、公司、學校、機構、團體或政府機關設置銀髮健身俱樂部,提供 65 歲以上健康、亞健康及衰弱長者多元運動健康促進服務,以預防及延緩失能。每處據點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補助,包含資本支出設施(備)費 600,000 元及人事與基本維運費 400,000 元。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申請書、場地使用同意書及相關附件,並確保據點環境符合無障礙、安全及空間要求。計畫核定後,據點需持續提供服務並配合成果報告與評估。
・對象(須符合):提報據點應為興建完成可供使用之場域;據點環境空間每人有 3 平方公尺以上活動空間,如為室內,為 66 平方公尺以上;設置無障礙出入口;據點設置於室內,不得位於地下樓層;如為二樓以上,應設置電梯;廁所設置防滑措施、扶手或其他安全裝備、無障礙設計,並保障個人隱私;室內空間應配置滅火器、裝置緊急照明設及設置火災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對象(符合任一):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司、學校、機構或團體;政府機關(構)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每處據點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資本支出設施(備)費:最高 600,000 元,用於購置耐用年限 2 年以上且金額達 10,000 元以上之運動相關設施(備),或空間增設、修繕(結構補強工程每平方公尺不超過 4,000 元)
・人事及基本維運費:最高 400,000 元,包含講座鐘點費(運動指導員每節課上限 2,000 元,助理減半)、專業人員服務費(每小時上限 200 元)、業務費(出席費、臨時工資、材料費、國內旅費)、運動器材操作說明告示牌等
・申請: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出申請,並請按次序裝訂成冊檢送書面資料一式 2 份、Word 電子檔光碟一份,並以書面密封
・本計畫 3 年內不得變更據點設置地點;執行單位得依實際需求,規劃訂定收費項目、標準等酌予收費機制;受補助經費中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對補助款之運用考核,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案件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受補助經費於補助案件結案時尚有結餘款,應依補助比例繳回;補助計畫內所購置之設備,受補助單位應列入財產妥善保管;本市提案將優先考量老年人口比率較高之行政區、尚未設置銀髮健身俱樂部之行政區、具有推動社區營造及預防延緩失能服務之立案單位等項目;服務對象以 65 歲以上健康、亞健康及衰弱長者為主要服務對象;每處服務據點每週至少應提供 2 天(每天至少 1 時段,每時段至少 2 小時)以上專業運動指導服務;長者需依「長者功能自評量表」(ICOPE)完成初評之自評,或社區據點協助完成,並登錄於國民健康署「長者健康管理平台」;師資須具備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長者健康促進站」運動指導員、教育部體育署「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或衛福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專業運動指導人力等其中至少 1 項資格,並完成國民健康署「ICOPE相關培訓課程」與其他國民健康署規劃之銜接課程者為限;補助購置之設施(備)至少須持續提供服務使用 3 年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2/10/19

資料來源:https://sis.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1CFCDABB09A84C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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