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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3年度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

醫療健康 高雄市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合作推動「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旨在高雄市各區設置銀髮健身俱樂部,提供長者多元運動健康促進服務,以預防及延緩失能。本計畫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的法人、公司、學校、機構、團體或政府機關,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的補助,包含設施設備資本支出及人事維運費用。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申請書、場地使用同意書及相關附件,經審查核定後即可獲得撥款。
・對象(須符合):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司、學校、機構或團體,或政府機關(構);提報據點應為興建完成可供使用之場域;據點環境空間需符合以下規定:每人有 3 平方公尺以上活動空間(室內需 66 平方公尺以上)、設置無障礙出入口(室內不得位於地下樓層,二樓以上應設電梯)、廁所設置防滑措施、扶手或其他安全裝備及無障礙設計、室內空間應配置滅火器、緊急照明及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對象(符合任一):據點設置類型為社區據點(如長照C據點、失智據點、社區關懷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文化健康站或其他場所,含健身中心、醫事與長照機構等);據點設置類型為衛生所、鄉鎮市區公所或其他政府機關;據點設置類型為醫療機構;據點設置類型為各級學校、農會、水利會或其他在地閒置空間或土地;據點設置類型為公園綠地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每處據點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資本支出設施(備)費:最高 600,000 元,用於購置耐用年限 2 年以上且金額達 10,000 元以上之運動相關設施(備),或空間增設或修繕(每平方公尺不超過 4,000 元)
・人事及基本維運費:最高 400,000 元,用於講座鐘點費(運動指導員每節上限 2,000 元,助理減半)、專業人員駐點服務費(每小時上限 200 元)、業務費(課程服務、輔導、品質管控、訓練會議等)、新增或修改運動器材操作說明告示牌及其他經費
・申請:檢送書面資料一式 2 份、Word 電子檔光碟一份,並以書面密封,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出申請
・每年度提案至多 5 處,優先考量老年人口比率較高、尚未設置銀髮健身俱樂部之行政區,以及具有推動社區營造及預防延緩失能服務經驗之立案單位。補助購置之設施(備)至少須持續提供服務使用 3 年,若未達使用年限即停止使用者,應移轉所有權予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計畫執行期間 3 年內不得變更據點設置地點。執行單位得依實際需求,規劃訂定收費項目、標準等酌予收費機制。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與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撤銷補助並收回已撥付款項。對補助款運用考核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經費外,得停止補助 1 至 5 年。補助經費中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補助經費結案尚有結餘款,應依補助比例繳回。違反申請須知規定者,國民健康署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得限期令其改正,視情節輕重撤銷補助,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之補助經費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2/10/19

資料來源:https://sis.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4C844B372FA473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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