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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200,000元→115年度喜瑪拉雅留學獎學金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6-07-31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合作,提供「喜瑪拉雅留學獎學金」,旨在培育臺灣財經法學研究人才。此獎學金主要補助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畢業生或在校生,赴美國、英國攻讀法律學系博士學位,研究主題須為財經法領域。獎學金涵蓋學費及生活費,學費最高可達 1,500,000 元,生活費每月最高 60,000 元,總獎助金額每年度不超過 2,200,000 元。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 31 歲以內,並具備兵役資格或無兵役義務。申請期間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需備齊文件郵寄至台大法學基金會,並同步寄送電子檔(推薦信除外)。獲獎人需履行回台服務義務,並定期繳交學習進度報告。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 31 歲以內;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之畢業生或在校生;具備後備軍人資格或無兵役義務;目前就讀於美國、英國境內法學院之博士班,或已獲得美國、英國境內法學院之博士班入學許可;博士論文之研究主題為財經法領域
・學費補助:不超過 1,500,000 元,確定獎助金額由評審委員會核定
・生活費補助:每月不超過 60,000 元,共 12 個月,確定獎助金額由評審委員會核定
・獎助總金額:每年度不超過 2,200,000 元
・申請: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文件備齊郵寄至 106319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6樓,收件者為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並另將申請文件(除推薦信外)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106319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6樓
・獲獎人取得學位後三年內須返台工作,未能如期返台者需依數返還獎學金(除經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核可外);若獲獎人申請資料或陳述虛偽不實、轉學、輟學、遭退學、休學(未經核可或一年內未復學者除外)、在校成績表現不佳或有不良行為舉止,基金會將終止發放獎學金並保留追回已發放獎學金之權利;獲獎人必須於受獎年度之第一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就讀學校出具之當期在校學業成績,未能如期繳交者獎學金將暫停發放;獲獎人一旦完成學業、取得學位,須立即繳交論文 PDF 檔或畢業證書影本

【金額/折扣】

最高2,200,000元

【期間】

2026/07/01 ~ 2026/07/31

資料來源:https://www.law.ntu.edu.tw/index.php/%E7%8D%8E%E5%AD%B8%E9%87%91-%E5%BE%B5%E6%89%8D%E5%85%AC%E5%91%8A/item/3523-2026%E5%B9%B4-%E5%96%9C%E7%91%AA%E6%8B%89%E9%9B%85%E7%95%99%E5%AD%B8%E7%8D%8E%E5%AD%B8%E9%87%91%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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