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透過與全球多所大學法律學院簽訂交流協議,為本院師生提供豐富的國際學術交流機會。這些協議涵蓋亞洲、歐洲、美洲及大洋洲等地區的學術機構,旨在促進學生參與交換學生計畫、雙聯學位課程(包含學士、碩士、博士及JD學位),並提供教師進行交換教授及學術交流的平台。此舉有助於拓展師生的國際視野,深化學術合作與交流。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師生
・交換學生
・交換教授
・學術交流
・碩士雙聯學位
・博士雙聯學位
・學士、碩士雙聯學位
・JD、碩士雙聯學位
・申請:請洽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交流中心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法律學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