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為鼓勵園區廠商從事研究發展、取得專利、提升科技水準及促進產業發展,特設此研發成效獎。凡在管理局所轄園區辦竣設立登記或遷址入區登記達三年以上的科學事業皆可申請。獲獎廠商將獲頒獎座及最高 500,000 元的獎勵金。選拔每年公告辦理,評審標準包含研發費用、研發人力、專利布局、新產品開發及產學合作成效等。
・對象(須符合):園區廠商(指在管理局所轄園區辦竣設立登記或遷址入區登記達三年以上之科學事業)
・獎座
・獎勵金:每家公司上限 500,000 元
・申請:每年由管理局公告辦理選拔申請
・獎勵金須依稅法辦理扣繳
最高5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nstc.gov.tw/NewsContent.aspx?id=15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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