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肯定長期照護服務單位的辛勞與績效,特別舉辦「115年度優良長照團體及專業人員表揚計畫」。此計畫旨在獎勵桃園市內表現優異的長照服務單位,包括A單位、B單位、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以及登錄於這些單位的專業人員,如個案管理師、專業服務人員、出院準備管理師、照顧管理師、共照中心專業人員及失智據點人員。獲選的團體與個人將獲頒獎座一座,並公開表揚,以樹立服務典範。申請者需於 2026/06/10 下午 5 時前提交報名資料。
・對象(須符合):**優良團體獎(團體)**:截至 2026/06/30 止,於本市成立且持續運作達 3 年以上之長照特約服務單位、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專業服務提升獎(團體)**:本市 A 單位;**優良服務獎(個人)**:;**A 單位個案管理人員**:登錄並任職於本市 A 單位擔任個案管理人員年資連續滿 2 年以上;**B 單位專業服務人員**:登錄並任職於本市 B 單位實際從事長照專業服務(C 碼),且擔任專業服務人員年資連續滿 2 年以上;**出院準備管理人員**:登錄並任職於本市銜接長照服務出院準備計畫醫院且現職為實際從事銜接長照服務出院準備服務之出院準備管理人員年資連續滿 2 年以上;**照顧管理人員**:現任職於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擔任照顧管理專員/督導,且擔任照顧管理人員年資需滿 2 年以上;**共照中心專業人員**:已完成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 8 小時基礎訓練課程」或「失智症醫事專業 8 小時基礎訓練課程」;**共照中心專業人員**:現職為本市共照中心之專業人員年資連續滿 2 年以上,且持續落實轉介案件者;**失智據點人員**:符合衛生福利部失智據點服務人員資格;**失智據點人員**:完成失智症照顧服務 20 小時訓練課程;**失智據點人員**:於現任職之本市失智據點連續年資滿 2 年以上之人員;**所有個人獎項**:無懲戒紀錄;**明日之星獎(個人)**:;現任職於本市 A 單位擔任個案管理人員、現任職於 B 單位從事 C 碼專業服務人員、現任職於銜接長照服務出院準備計畫之醫院擔任出院準備管理人員及共照中心專業人員;任職於現在服務單位年資滿 1 年以上未滿 2 年;無懲戒紀錄
・優良團體獎:頒發獎座 1 座
・專業服務提升獎:頒發獎座 1 座
・優良服務獎:頒發獎座 1 座
・明日之星獎:頒發獎座 1 座
・獲選團體及專業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並進行公開表揚
・申請:報名資料請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並將報名資料之電子檔轉檔成 PDF 後寄至承辦人葉小姐信箱 ([email protected])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報名資料不完整或不符規範,將不予列入初選評分;不得有抄襲或仿冒等情事,一經發現,其參選或獲選資格立予註銷
即日起至 2026/06/10
資料來源:https://care.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00&s=162214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