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為鼓勵學士班學生學業表現,特設校長獎學金。此獎學金主要獎勵二年級至最高年級在學學生,需前一學年學業優異且未受懲處。獲獎學生將獲得獎狀及與其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的獎學金。申請者須經導師推薦,並檢附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及其他有利審查文件,由學程會議擇優評選。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前一學年未受懲處
・獎狀
・獎學金:與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
・申請:由二年級以上導師各推薦一名學生,並於規定繳交期限內,檢具校長獎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及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明文件,由本學程學程會議評選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綜合體育館 245 室
・獎勵名額每學年由教務處以前一年度十月十五日學士班具正式學籍之非應屆畢業在學人數百分之二計算(四捨五入至整數,捨去之差額累計至次年度)
資料來源:https://bpisa.ntu.edu.tw/cl_n_203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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