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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0,000元→勞動部友善職場育兒新政策及家庭支持措施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勞動部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旨在建構友善育兒職場,協助勞工兼顧家庭與職涯。此政策包含多項修正草案與措施,主要針對勞工提供更長的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婚假,並擴大育兒留職停薪的適用年齡至子女 6 歲以下,同時新增以日計的育兒假。為鼓勵雙親共同育兒,育兒留停津貼可延長至雙親各領 9 個月。此外,政府也透過租稅減免、托兒設施補助、職務代理津貼及新聘人力訓練費等方式,獎勵企業提供托育服務並建立友善育兒制度,以減輕雇主負擔並提升留才攬才意願。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勞工或中華民國境內之雇主
・對象(符合任一):育有 6 歲以下子女之勞工;懷孕或分娩之女性勞工;配偶懷孕或分娩之勞工;支付勞工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增加之薪資之雇主;提供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之雇主;建立友善育兒制度之雇主;企業規模 200 人以下之雇主(針對新聘替代人力招募訓練費補助)
・產假延長:由 8 星期擴大為 12 星期,增加之 4 星期薪資雇主可向政府申請補貼
・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由 7 日擴大為 14 日,增加之 7 日薪資雇主可向政府申請補貼(連同現行規定,雇主共有 9 日薪資可向政府申請補助)
・婚假延長:由 8 日擴大為 14 日,第 9 ~ 14 日工資雇主可向政府申請補貼
・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年齡擴大:由育有 3 歲以下子女擴大至 6 歲以下子女
・育兒假(以日計):育有 6 歲以下子女,因生病、停托、停課、預防接種疫苗或其他須親自照顧者,得請育兒假,每 1 子女不得超過 60 日,併入育兒留停 2 年期間,共用育兒留停津貼
・育兒留停津貼延長:雙親均領滿 6 個月津貼後,可各再領 3 個月,最長可各領 9 個月津貼(合計最高 18 個月)
・提高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上限:另訂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級距上限,以提升育兒留職停薪期間之實質薪資替代率
・性別工作平等法減少工時適用年齡擴大:由育有 3 歲以下子女延長至 12 歲以下子女,每天減少 1 小時工時,不減薪,政府補助企業員工育兒減工 1 小時的全額工資
・企業提供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租稅優惠:雇主得就該支出金額之 200 % 限度內,自其支出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
・企業新建托兒設施補助:最高補助 5,000,000 元(已於 2026/05/01 上路)
・友善育兒制度補助(職務代理津貼):不分企業規模,每名員工補助 800 元 / 每日
・友善育兒制度補助(新聘替代人力招募訓練費):200 人以下企業,每名補助 20,000 元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90735/lpsimpl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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