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為肯定並獎勵教學、研究與服務績效優良的專任有給教授,特設特聘教授聘任及特聘加給制度。此福利旨在拔擢符合特定學術成就或教學貢獻的教授,例如曾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相當等級之學術或產學合作獎項,或多次榮獲校內教學傑出獎。申請對象須為工學院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且經學校核定為免評鑑教師或任教授五年以上。獲聘者將享有特聘教授榮銜及特聘加給,具體金額未明列。申請流程由各系所推薦人選至工學院評審委員會審議,再經校方行政會議及教師評審委員會核定。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編制內之專任有給教授;教學、研究、服務績效良好;經本校核定為免評鑑教師 或 任本校教授五年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獲頒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獲政府或民間機構或本校頒發相當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之學術或產學合作獎項;獲頒本校教學傑出獎二次以上,其中一次以上於擔任教授期間獲頒(獲頒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獲頒教育部師鐸獎,各可等同獲頒本校教學傑出獎一次);獲本校教授級彈性加給
・特聘教授聘任
・特聘加給
・申請:由本院各系所向本院推薦,經本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向本校推薦,再經行政會議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聘任
・📍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大工學院辦公室(工學院綜合大樓247室)
・特聘加給與臺大講座獎助金僅擇一高者支領;獲聘為特聘教授聘期內如有留職停薪情事者,仍保留榮銜,但暫停支領特聘加給,於復薪之日起繼續支給,惟借調至政府機關(構)職務者,得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仍得支領特聘加給
資料來源:https://arc-gmst.eng.ntu.edu.tw/tc/page.aspx?mid=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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