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鼓勵學生參與國際交流,特別設立「希望出航交換學生獎學金」,開放給通過校內甄選、預計於 115 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在學學生申請。獎學金分為經濟不利學生與一般學生兩類,各提供 1 個名額。獎助金額依交換國家/地區及交換期間而異,最高可達 240,000 元。有意申請的學生需在 2026 年 2 月 24 日前,將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文學院第二辦公室,並寄送電子檔。
・對象(須符合):通過院、系、所、中心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 115 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校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
・對象(符合任一):經濟不利學生(符合以下任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家庭總收入全年未超過 800,000 元,家庭利息所得全年未超過 10,000 元,家庭營利所得全年未超過 50,000 元;非中華民國國籍且持有國籍所在地政府機關 2026 年度出具之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或免繳稅證明者;一般學生
・獎助名額:經濟不利學生 1 名
・獎助名額:一般學生 1 名
・獎助金額(美洲:美國、加拿大、智利、墨西哥、阿根廷;歐洲:挪威、冰島、瑞典、芬蘭、丹麥、法國、德國、英國、荷蘭、瑞士、比利時、盧森堡、奧地利、匈牙利、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斯洛維尼亞、希臘、愛沙尼亞、克羅埃西亞、羅馬尼亞;亞洲:日本、南韓、香港、澳門、以色列、新加坡、土耳其、科威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大洋洲:澳大利亞、紐西蘭;非洲:南非、摩洛哥):經濟不利學生交換一學期 140,000 元,交換一學年 240,000 元;一般學生交換一學期 75,000 元,交換一學年 150,000 元
・獎助金額(美洲:巴西、哥倫比亞;歐洲:捷克、波蘭、立陶宛、拉脫維亞、科索沃;亞洲:蒙古、大陸地區、柬埔寨、印度、印尼、馬來西亞、緬甸、尼泊爾、泰國、越南、菲律賓、俄羅斯;非洲:肯亞):經濟不利學生交換一學期 70,000 元,交換一學年 120,000 元;一般學生交換一學期 60,000 元,交換一學年 120,000 元
・獎助金額:未列於獎學金額度表之交換學校所在國家,由國際事務處另外訂定
・獎學金核撥方式:交換一學期上學期者,於 2026 年 10 月核撥全額獎學金
・獎學金核撥方式:交換一學期下學期者,於 2027 年 3 月核撥全額獎學金
・獎學金核撥方式:交換一學年者,依全額獎學金之 60 %、40 %比例,分別於 2026 年 10 月、2027 年 3 月核撥
・申請:繳交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 室),並將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 室)
・申請本獎學金者,得同時申請本校及其他機構(包含交換學校)之獎學金,但同時獲獎者,本獎學金不予核發。如本獎學金額度高於其他獎學金,獲獎學生得持相關證明向國際處申請,經國際事務長核定後,由本獎學金核發差額。
最高240,000元
2026/01/15 ~ 2026/02/24
資料來源:https://japan.ntu.edu.tw/ch/newsdata.php?id=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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