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納稅義務人若有子女在大陸地區就讀經認可的高等學校,且學籍有效,可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子女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名子女可扣除 25,000 元。子女免稅額部分,2025 年度(114 年度)為每名 97,000 元,自 2026 年度(115 年度)起調整為每名 101,000 元。申請時需檢附教育學費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
・對象(須符合):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陸地區教育主管機關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經大陸地區教育主管機關認可的高等學校;子女學籍在學年度內為有效者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 25,000 元
・子女免稅額(2025 年度適用):每人 97,000 元
・子女免稅額(2026 年度起適用):每人 101,000 元
・申請: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
最高101,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sef.org.tw/category-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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